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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佳大附小 陆瑶 一本书能让你从作者展现出的品质、意志、耐力,得到强烈的震撼,该蒙尘的灵魂得以洗涤。你想知道这是一本什么样的书吗? 它就是盲聋女作家、教育学家海伦。凯勒写的自转《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她以自己的勇敢震撼了世界,创造出了一个奇迹,而这一切全靠的是一颗不屈不挠的心。 一本书何以有如此的感染力?此书的作者曾经提出过这样的问题:“假如你有的眼睛明天将要失明,那么你今天要看到什么?这使我感到我们这些健康人,不能迟疑,不能虚度年华,应该珍惜美好的时光,珍惜幸福的生活。 人应该如何对待人生,人生的价值何在?一个人能否取得成就,不在于条件好坏,而在于有没有奋斗的精神。一个人只要有远大的理想和奋斗目标,就会有无穷无尽的力量,就不会被条件所束缚,就会去创造条件,主宰自己。本书的作者不就是这样吗! 读一本好书就是与一个伟大的心灵对话。罗斯福夫人曾经这样评价这本书“人类精神一旦被认识,我们就永远不会忘记。她在生活和生活乐趣中,海伦。

凯勒小姐给我们这些没有那么多困难要克服的人上了永远不会遗忘的一课--我们都希望这部书有越来越多的读者。让她的精神在越来越多的范围内转播。”

(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觉得他说的对极了,书可以让人得到丰富的知识;可以让人更有修养,让人受益匪浅。

我非常喜欢牧玲写的一本书--《丛林守护神》,它是《艰难的归程》姊妹篇,是我在看完《艰难的归程》后担心牧犬“阿蓬”的命运,缠着妈妈给我买的。该书主要讲了退休牧工老金带着牧犬阿蓬回到了城里的家,儿子、媳妇并不孝顺他,也不喜欢阿蓬,而且阿蓬不适应城里的环境还闹出了许多笑话,别人都嫌弃它。后来,因为阿蓬捉住小偷,大家对它的态度发生了一百八十度大转弯。老金的儿子想发财,于是就把阿蓬偷偷卖掉了,好在老金几经努力把阿蓬找了回来。一次,老金邻居家发生火灾,阿蓬奋不顾身冲进火海救出了邻居家的婴儿,又救出了邻居家的女人,被火灼伤的阿蓬最后救出了邻居家的小狗娃,连命都快没有了,却因为把小狗娃的脖子上咬了一个印,男主人不愿意了,对阿蓬一阵拳脚相加。

阿蓬对城市、对城里人的信任被彻底地摧毁了,于是,老金带着阿蓬离开了城市,回到了山林。老金成了护林员,阿蓬成了“护林犬”。在神奇的山林里,它结识了护林犬黑皮,丰富的山林生活给它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快乐。在一场与疯豺的战斗中,阿蓬发现自己的儿女被垂死的母豺偷换,围绕是否收留义子,阿蓬和黑皮几近反目,后经老金调停,阿蓬充当了红豺的“义父”和“教练”,使幼豺健康成长。幼豺回归山林时,竟“恩将仇报”咬伤义母,阿蓬又经受了新一轮的考验……

读完这本书,我感慨万分:城市从来不是牧犬的归宿,牧犬是属于山林的,被牧犬养大的红豺最终离开了人类的庇护,回归了自然。不管是它们,还是我们,最终还是要踏上回乡之路……

同学们,让我们好好读书,丛书中汲取更多的知识、更多的营养吧!

(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这两句话都是关于书的。我也有一本我最喜欢的书,那就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这本书完整地介绍了海伦•凯勒丰富、生动、真实而伟大的一生,她以一个身残志坚的柔弱女子的视角,告诫身体健康、健全的人们应珍惜生命、珍惜造物主所创造的一切。这本书中的海伦•凯勒令我非常感动,她又盲又聋又哑,哑上帝只给予了她十九个月的光明和声音,但她还是坚强地活了下来。后来,她竟能开口说话了,也就是在这时,她向所有人宣布:她要上哈佛大学。最终,她通过自己不懈的努力成为了二十世纪不朽的奇葩。读了这个故事后,我变得坚强起来了,在此我感谢这本书,是它让我学会了不要向困难认输,要永不退缩,勇敢地面对困难!记得有一次,我正在津津有味地看书呢。正起劲时,忽然看见了一个不认识的字——擀。当时家人在睡午觉,“字典公公”也不知跑哪去了,我绞尽脑汁都想不起那个字读什么,真想把这本书扔到一边算了。就在这时,海伦•凯勒仿佛在我心里说:“不要烦躁,要细心,有耐心,不要一有小困难就放弃……”听了这番话后的我,心静了下来,并仔细寻找起字典来。不一会儿,我就找到了字典并且查到了这个字。我心想:幸亏读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不然我就要等许久才能知道这个字读什么呀。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真好看,我希望人人都爱上这本书。

邵阳市滑石小学61班 邓 双

指导老师:蒋玉灵

(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当然是《汤姆索亚历险记》,因为我被汤姆坚强,勇敢、不向困难屈服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

汤姆是一个孤儿,在小时候他的爸爸妈妈就去世了,由他的姨妈收养。但是,汤姆却没有因为自己是一个孤儿而沮丧,而是快快活活地生活着。这一点我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

汤姆亲眼目睹了一场坟地惨案,印江·乔埃把一个医生打死了,可是他却狡辩说医生不是他打死的,并且将一切的罪名都栽赃到波特头上。尽管汤姆一再告诫自己不要多管闲事,可是他的良心受到极大的折磨,想到波特平时对自己是那么友好,而此时自己却见死不救。经过了再三思虑,汤姆勇敢地站在法庭上,证明了波特的清白。所以,我认为汤姆是一个善良正直的男孩。

汤姆有一个堂弟叫席德,他总是找汤姆的麻烦,让汤姆没有一天好日子过。一天汤姆逃学去游泳,姨妈来检查了,看看他有没有逃学去游泳。没有发现什么,姨妈有些高兴,又有些难过。高兴是因为汤姆可能真的去上学了,难过是因为自己没有抓住汤妈的把柄。这时,席德插嘴说:一开始汤姆衣领上缝的线是白色的,而现在的颜色是黑色的。汤姆生气极了,恨不得立马就把他扁一顿。哎,倒霉的汤姆啊!

《汤姆·索亚》这本书真的很好看,此文被作者描绘的有声有色,引人入胜。因此,我向大家推荐这本书。

(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鲁滨逊漂流记》我这个人,最喜欢看书,什么《中华上下五千年》、《史记》、《头脑体操》……我都读过,这些书各有千秋,令人回味无穷,虽每本书都有自己独特的魅力,但我最爱看的还是《鲁滨逊漂流记》。

这本书讲述了鲁滨逊被凶浪冲到了一个荒岛上,这里荒无人烟,树木稀少,可想而知,在这个岛上,起初只有他一个人,在这儿,一切衣食住行必须都有他自己来负责,但是,也遇到了许多困惑,因为岛上没有小麦,大米等各种五谷杂粮,他只好先播种,来浇灌土地,吃一些山羊肉撑下去,因为播种的不是时候,这些珍贵的种子浪费了一半;他在乡间的别墅特别雄伟壮观,可是却耗了他两年的时间;因为没有煮肉的锅子,他一直吃烤羊肉,最后去调和泥土,做成了几个煮肉的锅子;当他生病的时候,岛上没有医生,他就喝了一点泡了烟叶的酒,好好地休息了几天,病才好了大半。。。。。。鲁滨逊如此坚强,在恶劣的环境下仍然不屈不挠,难道这不值得我们学习吗?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它让我体会到了努力奋斗的精神,我们用鲁滨逊的经历来与我们比较一下,我们求知的开始,都由父母来资助,成功只需付出相应的努力即可,而鲁滨逊呢,开始都需要有自己来努力,奋斗,然后再付出更多的努力,来获取成功,如果说我们付出的努力是多的,那鲁滨逊付出的努力使更多的!如果说我们的成功的路程是困难的,那鲁滨逊的成功道路则是艰难的!如果我们付出的努力和获取的成功的比例是一等一,那鲁滨逊付出的努力和获取的成功的比例是一等二!

鲁滨逊在恶劣的环境下也能生存,是因为他有厄运打不垮的信念和不屈不挠的意志,鲁滨逊的故事已经渐渐传开,它不正激励我们少年勇往直前,不怕艰苦吗?

(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故事大王》。你知道我为什么那么喜欢这本书?因为里面的故事让我感到非常有趣。随便挑几个故事,都会觉得非常好看。 这本书分了三类,第一类是童话故事,第二类是寓言故事,第三类是神话故事。 看了目录我才知道,这本书的题目为什么叫故事大王,原来里面有那么多故事。

我看了童话故事的小猴种树,这一篇的内容是小猴想吃水果,就想种一棵能长水果的树,这棵树快要结果子了,离成功只有一大步,就在这时候,有一只小动物对小猴说:这棵树要很久才能结果,你等得及吗?猴子想了想,是很有道理,小猴子就把这棵种了很辛苦的树拔掉,换另一棵树,就这样,到头来还是一个水果都没吃到。我读了这篇文章,我知道了做事要有耐心,如果没有耐心,到头来还是一事无成,反而白费力气。 除了看了童话故事里的其中一篇故事以外,我又看了神话故事里的女娲造人和盘古开天。

女娲造人和盘古开天可以说是连在一起的。首先是盘古在一个黑暗的世界里,当时天和地连在一起,盘古看见旁边有一个斧头,就拿起斧头把这个鸡蛋披成两半,上面的就当天脚踩的就当地,天,每天高一丈,地,每天厚一丈,盘古的身体就跟着天长高,天不在高了,地也不在厚了。盘古的身体变成了世间万物。 女娲看见了这切非常开心,可是她总觉得世间少了一件东西,那么就是人,她就决定下凡去造人,他用泥造了许多人,这些人都能动了,她就让她们结婚,生儿育女,继续造人。 同学们如果你们想增长知识,就快看书吧!

(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人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书,有人喜欢《水浒传》,有人喜欢《一千零一夜》,有人喜欢《西游记》……我最喜欢的书是《三国演义》。你一定会问我:《三国演义》有什么好看的?我喜欢的原因要从这里说起。那一天我刚得到《三国演义》这本书,我就迫不及待的打开它,从头看到尾,整整用了两天的时间。

书中有三位大人物:曹操、刘备、孙权,所说的三国就是他们建立的。我还知道三国的第一猛将叫吕布,还有刘备、关羽、张飞的桃园三结义。有发出“既生瑜何生亮”感慨的周瑜,还有料事如神的诸葛亮,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他了,他的草船借箭、火烧赤壁、七禽孟获等等小故事让我百看不厌。书中还有许多这样的故事,有机会的话大家也可以看一看,我们再一起来探讨。

(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我在这学期里,我读了许多本书,有《十万个为什么》、《马小跳作文》、《阿凡提传奇》。。。。。。在这里面,我最喜欢的还是《爱的教育》了。

《爱的教育》介绍了意大利小孩安利柯在一个学年十个月中所记的日记,包含了同学之间的爱,姐弟之间的爱,子女与父母间的爱,师生之间的爱,对祖国的爱,使人读之犹如在爱的怀抱中成长。

最我令人难忘的是“保护弱者的卡隆”这一章:奈利是个小驼背,同学们经常欺负他。有一天,同学们又欺负他了,被卡隆看到了,卡隆对全班同学说:“谁再敢欺负奈利,我跟他没完。”

通过这本书教会了我许多做人的道理,我从中感受到人类多么需要相互关心、相互理解、相互帮助!而这种关心、理解和帮助,都离不开一个最根本的东西——爱。

通过这本书教会了我们要对每一个人都充满爱,对父母的爱、对老师的爱、对周围人的爱、对同学们的关心、对穷苦人的同情、对残疾人的尊重和帮助等等。

“爱”其实离我们很近很近,近的触手可及,只要我们每个人的心中都充满着“爱”,世界将会变成美好的人间!

(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想必大家都喜欢这句谚语。我就很喜欢读书,所以每次写作文的时候我的材料都非常多。这次联通公司的叔叔阿姨给我校捐了很多书,我迫不及待的寻找着、读着。在这些书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故事中的大道理》。

《故事中的大道理》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一个小故事竟能说出一个大道理。《故事中的大道理》非常的好看,在这本书里,有我最喜欢的一个小故事名叫:熊爸爸买鞋。

熊爸爸买鞋讲的是:在一个春天,小熊要过生日,熊爸爸给他买了一双蓝色的运动鞋、一双白色的凉鞋、一双红色的靴子。

有一天,爸爸带小熊到游乐场去玩。小熊找到了那双蓝色的运动鞋,可是它穿来穿去,怎么也穿不进去,小熊看着躺在地上的运动鞋,伤心极了。

夏天到了,熊爸爸带小熊去郊游,小熊找出了那双凉鞋,可他还是穿不进去。熊爸爸说:“夏天赤脚也挺舒服的。”到了半路,小熊的脚疼了起来。于是熊爸爸背小熊到了家。

冬天来了,外婆要过生日,小熊又找出了小靴子,可是他穿不进去。熊爸爸这才明白,原来鞋子不能早买。

为什么熊爸爸给小熊买鞋都不合适呢?原来,熊爸爸买鞋考虑不周全,没有想过鞋合不合适,需要穿在脚上才知道合不合适,还有他忘了小熊的脚是会长大的。故事告诉我们做事之前要有充分的准备,不要盲目行动。

故事是这个世界上最让我们喜爱的乃至着迷的东西之一。故事有着曲折生动的情节、栩栩如生的人物、风趣幽默的语言、耐人寻味的寓言。

在我们成长过程中,好故事一直陪伴着我们,他们揭示的道理深深印刻在我们的脑海里,无法磨灭,让我们受益终身,与父母关怀、老师的教导一样,是我们人生道路上不可缺少的心灵鸡汤。

就是在小小的故事当中,我们领悟了一个又一个宝贵的生活哲理,我们就这样长大了……

(10)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在日常生活中,人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书,而我喜欢的书就是《笑猫日记----保姆狗的阴谋》。它的作家是杨红樱。

本书讲的是从前有一户人家,那户人家养着一只腊肠狗,腊肠狗在那个家里非常受宠。那家里的腊肠狗具有纯种德国腊肠狗的一切优良品质,比如忠诚、机智、刻苦、坚韧,它几乎就是这家人的骄傲。后来,刚出生不久的牧羊犬帅仔来到了这个家,腊肠狗就成了帅仔的保姆狗。他全心全意的照顾帅仔,几乎寸步不离,帅仔对腊肠狗(老头儿)也是百般依恋。帅仔一天天长大了,越长越漂亮,真是人见人爱。主人们渐渐把对老头儿的爱,全部转移到了帅仔身上,腊肠狗老头儿失宠了。老头儿认为是帅仔抢走了人们对他的爱,所以他嫉妒帅仔,他要除掉帅仔。

后来,保姆狗为了除掉帅仔,在翠湖公园里制造了几起十分可怕的凶案,后来被笑猫和马小跳几个孩子依次救活。最后保姆狗死于一场奇怪的车祸。嫉妒是心灵上的一个毒瘤,它不仅使人,也会使狗,使猫丧失理智,做出一些疯狂的蠢事来。

读了这本书,我的心灵仿佛受到了神圣的洗礼。其实,每个人、每只狗、每只猫的头上,都有一片属于自己的美丽天空,谁都可以在这美丽的天空下,好好活着。保姆狗老头儿也一样,但是他为什么一定要去争夺帅仔头上的那片天空呢?

(1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俗话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就非常喜欢看书,有的时候,喜欢看的一本书,要看十几遍呢!

《巴黎圣母院》是妈妈在前些天买给我的,这是法国的维克多?雨果的着作。翻开第一页,那优美的语言,黑白的插图就吸引住了我。于是,在一天的时间内,我把整本书都看完了。

巴黎圣母院的名气是多么大呀,当然,还有一半的功劳应该归于雨果的这部小说——《巴黎圣母院》。雨果偏爱宏伟,壮丽的建筑物,而巴黎圣母院恰好是一座巍峨壮丽的建筑,雨果自然会对这巴黎圣母院情有独钟。这部气势宏伟的小说倾注着他对圣母院深厚的感情。

作者仅在法国就参观过许多大教堂,那些大教堂都各具各的风采,有的高大宏伟,有的美观华丽,但作者总是当宗教式的建筑艺术来欣赏。然而,唯独他见到了巴黎圣母院,哪怕只是远远的望着,作者也会怦然心动有种很不一样的感觉。

爱丝美拉达十分可怜,她小的时候非人拐骗了,自己靠跳舞行乞生存,不料引起了伪善好色的圣母院副主教弗罗洛的注意,最后教会联手,把她送上了绞刑架。

卡西莫多是巴黎圣母院大堂的敲钟人,虽然他外表丑陋,但心地十分善良。他对爱丝美拉达怀着一种高贵、圣洁的爱。他从行刑队手中奋力就出将要被处死的爱丝美拉达。但最后她仍被处死,卡西莫多将弗罗洛推下山谷,死在了她身边。这两位主人公是我非常敬重的。

我觉得这本书非常的吸引我,一个很凄惨的故事感动了我,所以我很喜欢这本书。

(1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在我的书房里所有的一切都会把我引入书的世界、知识的海洋。在这些书籍当中,我最喜欢的书是《感动童心的八十八个人物》。这本书是崔钟雷、王丽萍、杨晓妮三人编着、吉林摄影出版社出版的。这本书非常好,是一本小学生新课标优秀读物。

它向我们介绍了八十八个感动童心的人物,讲述了:在岁月的长河中,总有一些人因为格外瞩目而让人难以忘怀。他们用自己耀眼的光芒,为后人导航,指引着历史前进的方向。他们坚强、勇敢、勤奋、执着,用生命之火,温暖了我们的心灵。这本书共有三个板块,分别是:“岁月留香”、“点滴感动”和“诗意人生”。“岁月留香”这个板块记叙了:历史的长河滚滚流逝,冲刷了时间,淘尽了往事,留下了一个个耳熟能详的名字,像是夜光杯中醇厚绵长的酒香,飘荡在记忆深处,让人回味无穷。他们是历史雕刻的永垂不朽的丰碑。“点滴感动”这个板块记叙了:人生路漫漫,有崎岖,有平坦,有荆棘,有鲜花。生活中的点点滴滴,磨砺着我们的意志,锤炼着我们的心灵。只要怀着一个永不服输的信念,所有的崎岖都会变通途,所有的荆棘都会开放出缤纷的花朵。那一刻,我们将无比自豪与感动。“诗意人生”记叙了:“打雷要下雨,下雨要打伞……”童年的歌谣唱出了最简单的智慧真谛。认真去思考我们眼前所看见的疑问,细心去体会生活赋予我们美好的一切。让生命的花朵绽放,让智慧的天空晴朗,你将拥有最充满诗意的人生。自从妈妈给我买了这本书,我就爱不释手,整天抱着书看个不停。

这本书里有丰富多彩的内容,把我带进一个轻松愉快、知识丰富的世界,是取之不尽的知识宝库,让我百看不厌。《感动童心的八十八个人物》真是一本好书!

(1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我最喜欢的书,其实有很多,只不过说不过来,所以我只能说一本了,那就是《三国演义》,这本书我非常喜欢,里面都是一些三国英雄,下面,让我们进入三国世界吧!

《三国演义》里的人物非常多,因为多,所以我就说一些大将吧,有:刘备、关羽、张飞、诸葛亮、曹操、孙权、周瑜……非常多的人物,你一定会喜欢的。《三国演义》里我最喜欢的人物是诸葛亮,因为他料事如神、神机妙算,一直都是刘备的军事,立下了很多功,要是我有那么聪明该多好呀,最后就是因为时间太长,诸葛亮老了,也就去世了。要不三国早就归他的了,哎~~真为他感到悲哀呀。

《三国演义》里也有许多著名的故事,都被选上语文书上了,比如:草船借箭、火烧赤壁……我最难忘的一个故事是《刘玄德三顾茅庐》这篇文章,这篇文章主要讲了徐庶接到了曹操的信,说他母亲在那里,徐庶在临走前告诉刘备:“慌忙之中,我忘了告诉你一个奇才,他能帮你完成大业,他就是卧龙先生,诸葛亮,字孔明。”说完就走了。刘备听了,就和张飞、关羽一起去找诸葛亮,第一次去,一个童子说出去了,第二次去,还说出去了,张飞想:就一个军事还用这么辛苦吗?刘备留下了一封书信,第三次去的很早,这次终于找到了诸葛亮,诸葛亮被他感动了,所以同意当他的军事。这就是《刘玄德三顾茅庐》的故事,这件事给了我们一个启示:不管做什么事都不能半途而废。

我觉着这本《三国演义》写的非常好,因为听朋友说《水浒传》也不错,所以等我读完老是要说读的《居里夫人》,就开始读《水浒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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